构建人和动物和谐共处的文明社会
生猪、肉鸡等经济动物饲养密度不得超过15kg/m²,母畜必须配备专项活动区
宠物店展示笼必须配备实时监控,单犬连续展示不超过72小时,禁止玻璃幕墙展示爬行动物
建立全国统一的动物福利码系统,实时追踪2000+重点养殖场的环境数据
2025年前完成所有从业人员的动物应激反应管理认证培训
要求所有动物居住场所达到国际福利标准,保障足够空间、清洁饮食及适宜环境
建立全流程运输监控体系,最大限度减少动物运输压力
制定动物医疗照护规范,确保伤病动物获得及时救治
2024年起将实施:
重点场所安装24小时物联网监测设备
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市场监管、公安开展专项整治
开设动物福利教育专项课程,建立「全民监督」举报平台,推行动物友好型企业认证制度